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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学院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作者:  2017/01/30   点击:[]

   

 

 

 

 

 

 

贺 州 学 院 文 件  

 

 

 

院教〔201243  

 

 

关于印发贺州学院本科专业管理办法的  

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贺州学院本科专业管理办法》经校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贺州学院  

20121231

 

 

 

 

贺州学院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专业建设的基本依据  

专业是高校人才培养的载体,是高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立足点,其建设水平和绩效决定着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和特色。为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加强对我校专业的建设和管理,增强专业特色,提高专业水平,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精神,结合学校本科专业建设规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专业建设应主动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提高学校竞争力为出发点,遵循学科(专业)发展的规律,培养应用型人才。  

(二)专业建设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建设规划,有利于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整体办学实力,有利于形成学校的优势和特色,有利于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专业建设的重点是加强师资队伍、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实践教学环节的建设,着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形成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专业建设成效要落实和体现在特色专业、重点教材、精品课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基地、教学成果和学生科研创新等标志性成果上。  

(四)专业建设要突出重点。对于办学特色鲜明、教学基础条件好、人才培养质量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的专业,要进行重点建设。努力培育一批校级重点(优质)专业、特色专业,争取获批建设一批区级特色专业,以充分发挥其在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方面的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  

第三条 专业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的主要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应体现先进的办学思想和育人理念。人才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二)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建设规划是专业建设发展的依据,是学校发展战略目标的具体体现,学校应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适时制订和调整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二级学院也应制订专业建设规划。  

(三)教学文件。制订并完善教学基本文件,材料包括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考试大纲、授课计划、授课教案、学期教学总结等。  

(四)师资队伍。建立稳定的专业课程教师队伍、实验技术人员队伍,着力培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形成思想品德修养好、教学科研水平高、年龄和学缘结构相对合理的教学团队。  

(五)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加强核心课程、主干课程建设,形成具有专业特色的课程体系。  

(六)教材建设。积极选用符合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优秀教材。完善教材出版资助与奖励制度,鼓励教师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的申报与编写,支持教师编写特色教材。做好教材质量评估和优秀教材评奖。  

(七)实践教学环节。突出实践教学环节,强化应用能力培养。建立有利于学生能力培养、素质提高和增强就业能力的实践教学体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八)教学研究和改革。鼓励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进行教学改革研究。  

(九)图书资料。图书资料建设要优先服务于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适当向新专业倾斜,以保证专业教学有足够的最新图书资料和专业书籍。  

第二章专业建设的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全面指导学校的专业建设,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专业建设的经费投入和其它条件的保障提出意见,对学校专业建设资金的安排和使用进行审议;  

(二)对学校新增专业设置申报与原有专业调整进行审议;  

(三)对学校重点(优质)专业、特色专业的建设进行立项审批和评估验收,并指导二级学院开展重点(优质)专业与特色专业建设;  

(四)负责申报区级以上特色专业的推荐工作;  

(五)讨论并决定专业建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二级学院全面负责本学院的专业建设。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学校专业建设规划的落实,并制定本学院专业建设规划;  

(二)组织本学院专业建设全面工作;  

(三)负责本学院的重点(优质)专业、原有专业调整、新增专业、特色专业的申报、建设、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  

(四)负责本学院各专业建设相关经费预算、使用的初审工作;  

()完成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赋予关于专业建设的其它职责。  

第六条学校教务处负责全校专业建设常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学校专业建设规划、管理办法和专业建设标准;  

(二)组织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组织学校新增专业申报建设、原有专业调整工作;  

(四)组织校级重点(优质)专业、特色(急需)专业立项申报建设、中期检查、评估验收;  

(五)负责区级特色(急需)专业立项申报建设、自查、评估验收的组织工作;  

() 负责专业建设经费使用计划的审批备案工作  

第七条 专业建设实行专业负责人制度  

专业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专业负责人产生的程序是:由各专业所在二级学院遴选,报教务处确认备案。专业负责人的基本职责:  

(一)提出专业建设小组的组成名单,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批并报教务处核准备案后全面开展专业建设工作。  

(二)负责组织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对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制定或修改意见,提出专业方向的调整建议,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建设方案。  

(三)负责制定专业建设经费使用计划,在二级学院领导批准,报教务处、财务处审批备案后,具体使用及日常管理。  

第八条 新增本科专业建设经费管理  

(一)经费资助标准。新增本科专业建设经费按四年建设计划,每个专业每年资助1万元。  

(二)经费使用范围。新增本科专业建设经费是指除师资引进、仪器设备、专业图书资料、实验室建设等之外的教学建设经费,其使用范围包括:专业建设相关的调研、教学基本文件建设、教学资料的购置、教学基本文档的建设、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岗位培训、教学研讨和学术交流、专业建设专家咨询指导、专业建设检查与评估等。专业建设经费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购置手提电脑、摄影(相)机、空调以及办公家具等物品。  

(三)经费使用审批程序。专业负责人制订专业建设经费使用计划,经二级学院领导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财务处核准支付(报账)。经费开支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制度。  

第九条 专业负责人工作量补贴  

为了体现专业负责人的劳动报酬,学校给予现设本科专业各负责人每年40课时工作量补贴。每学年结束前三周内由教务处列表报人事处审核后随课时工作量补贴统一发放。  

第三章专业设置与调整  

第十条 专业设置与调整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适应地方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有稳定的人才需求。  

(二)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专业发展规划,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教学资源。  

第十一条 专业设置的基本条件  

(一)有翔实、严谨的人才需求论证报告,招生规模原则上每年不低于50人。  

(二)有新设置专业建设规划及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含指导性教学计划)。  

(三)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师资队伍年龄、学历、学缘等结构合理。  

(四)具备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践教学场所等基本办学条件。  

(五)新增专业一般应有已设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六)新增专业设置实行总量控制。每年增设与调整的本科专业数不超过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规定的最高个数。  

第十二条 专业设置与调整的申报程序  

(一)二级学院根据本院的专业建设规划,经过充分论证,向学校提出专业设置(调整)的申请。  

(二)教务处根据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和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初审,提出是否可以申报的意见。  

(三)申报  

1.申报时间  

申报增设或调整专业每年进行一次,具体申报时间以教育部、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2.申报程序  

1)二级学院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研,完成新专业的可行性论证。  

2)可行性论证完成后,二级学院填写《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送教务处。  

3.申报材料  

1)二级学院近三年专业发展规划一式1份。  

2)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  

3)《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一式6份。  

4新增专业的主要理由及人才需求预测(提交独立文件)。  

5新增专业三年建设规划(提交独立文件)。  

(四)评审  

1.教务处对新设置专业申报情况及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2.组织召开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会议。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人才需求、现有专业布点情况、申报专业的设置条件和学校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对拟申报新设置专业进行审议。  

3.学校审批。  

4.上报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人员参加答辩,教育厅或教育部备案、审批。  

第十三条 学校定期对新设置(调整)的专业建设进行指导、检查、监督、评估。对建设情况较好的专业予以重点支持;对建设情况较差的,学校将令其限期整顿,甚至限制招生或停办该专业(调整)。  

第四章专业建设的评估与验收  

第十四条 学校专业建设分四类进行,即新增设(调整)专业建设、一般专业建设、特色(急需)专业建设、重点(优质)专业建设。  

()新增设(调整)专业是指经申报获批建设四年内的专业  

()一般专业是指新增专业通过四年建设后经专业建设评估认定为“合格”以上的专业;  

()特色(急需)专业(校级、区级)是指体现学校办学特色(急需)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色(急需)的专业。  

()重点(优质)专业(校级、区级)是指发展定位科学、服务方向明确、社会效益明显、具有自身优势和综合竞争力的专业。  

学校重点建设和扶植学术水平高、师资力量强、教学质量高、教学基础条件好、社会适应面广、具有地方特色和社会效益的(优质)专业和特色(急需)专业。  

第十五条 新增设(调整)专业的评估。新增设(调整)专业在招生后进入第八个学期,由教务处组织专家按照《贺州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进行评估。评估成绩为合格以上的新增设专业成为一般专业;评估成绩不合格的专业由所在二级学院负责整改,一年后接受复评,评估成绩合格,成为一般专业。  

第十六条 一般专业的评估。一般专业的评估由学校相关部门与二级学院组成评估小组负责,可按学校的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评估,亦可根据专业特点自行确定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指标体系需报教务处备案)。一般专业评估每四年一次,学校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 重点(优质)、特色(急需)建设专业的申报、建设与评估验收按相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专科专业建设与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贺州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一、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内涵  

在二级指标中的权重  

1.办学指导思想和人才培养思路  

*1.1 办学指导思想、培养目标定位  

0.5  

*1.2 人才培养方案  

0.5  

2.教学设施建设  

*2.1 基础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及使用效率  

0.2  

*2.2 实验教学体系  

0.3  

*2.3 实习基地建设  

0.2  

*2.4 图书资料  

0.2  

2.5 教学辅助设备  

0.1  

3.师资队伍建设  

3.1 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与政策  

0.1  

*3.2 教学梯队状况  

0.3  

*3.3 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教师情况  

0.3  

3.4 实验教学辅助队伍建设  

0.2  

*3.5 学生对教师教学水平的评价  

0.1  

4.教学改革成果  

*4.1 参与教学研究项目,发表教学研究论文情况  

0.1  

*4.2 教材编写与使用情况  

0.2  

4.3 教师获区、厅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含教材)情况  

0.1  

4.4 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建设  

0.3  

*4.5 任课教师开展教学法研究, 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  

0.3  

5.科研水平  

5.1 承担别科研项目情况  

0.3  

5.2 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0.3  

*5.3 科研对教学发挥的作用  

0.4  

6.人才培养质量  

*6.1 学生综合素质  

0.3  

*6.2 学生专业知识和多学科知识运用能力,专业实验以及文献检索技能  

0.3  

*6.3 学生考研情况  

0.2  

6.4 优秀本科生培养情况  

0.2  

7.专业管理  

7.1 管理文件  

0.4  

7.2 管理制度  

0.2  

*7.3 专业建设经费  

0.4  

8.专业优势和特色  

*8.1学科优势和特色  

0.5  

8.2 学风和学术氛围  

0.5  

 

:一级指标8相,二级指标29项。带*号的为重点项目(18项)。  

二、贺州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评估等级标准及内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内涵  

评估标准  

评估方法  

评估结果  

A  

C  

A  

B  

C  

D  

1.办学指导思想和人才培养思路  

*1.1 办学指导思想、培养目标定位  

完全符合教育规律和改革方向,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体现学科优势和特色。  

基本符合教育规律,目标比较明确。  

查阅教学计划等文件,与领导和师生座谈。  

*1.2 人才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体现科学性和可行性,注重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综合协调发展,课外培养计划完善且很好地得到落实。  

方案较为科学,注重了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有课外培养计划。  

2.教学设施建设  

*2.1 基础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及使用效率(不含文科)  

设备先进,完全能够满足教学需要,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完好率≥90%,使用率高。  

基本满足教学需要,基础课实验室仪器设备完好率≥85%,使用率一般。  

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实验室,查阅实验记录,与师生座谈。  

*2.2 实验教学体系  

改革实验教学内容,建立了新的实验教学体系,有设计性和综合性实验,建立对学生开放的高水平实验室。  

较为科学完善,具有实际的改革效果。  

*2.3 实习基地建设  

已建立稳定实习基地,配备高水平实习指导教师,有系统科学的实习计划和方案,实习效果显著。  

有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实行方案科学并切实可行,有成效。  

查阅文件、师生座谈  

*2.4 图书资料  

专业图书资料品种齐全,生均图书拥有量≥100册,有教师和学生阅读“网络图书”(光盘、影带等)和电子图书的场所和设备,资料丰富,使用率高。  

生均图书拥有量80册,有“网络图书”,有使用效果。  

实地考察,查阅使用记录。  

2.5 教学辅助设备  

教学辅助设备先进,完全能够满足教学需要。  

教学辅助设备尚可。  

3.师资队伍建设  

3.1 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与政策  

有系统的科学规划和配套政策,尤其在年青教师的培养方面措施得力。  

有规划和政策,注重青年教师培养。  

查阅文件以及有关统计资料,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  

*3.2 教学梯队状况  

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合理,形成良好的学术梯队,50%的主讲教师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资格。  

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基本合理,30%的主讲教师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资格。  

*3.3 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教师情况  

教授全部参加本科教学。高级职称教师学年平均教学时数≥100,主持全部专业主干课的教学。  

教授全部参加本科教学。高级职称教师学年平均课时数≥70,主持部分专业主干课教学。  

查阅有关材料。  

3.师资队伍建设(续)  

3.4 实验教学辅助队伍建设  

基础课实验(见习)全部由专任教师教学,实验教学辅助队伍配备齐全,具有较高水平。  

基本满足实验教学需要。  

查阅有关材料。  

*3.5 学生对教师教学水平的评价  

总体评价很高。  

总体评价基本满意。  

4.教学改革成果  

4.1 参与教学研究项目,发表教学研究论文情况  

专业教师承担有3项以上区级项目;结合教学实践,积极发表教学论文;有独创性的、产生较大影响的教学改革实践。  

承担1项以上区级项目,有一定的改革实践效果。  

实地考察、听课,查阅有关资料,师生座谈。  

*4.2 教材编写与使用情况  

教材体系完善,积极使用先进的原版教材。  

教材体系较完善。  

4.3 教师获区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含教材)情况  

2项以上(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  

1项.  

4.4 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建设  

能够全部开出教学计划规定的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能够开出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至少有2门校级精品课程。  

基本上可以开出计划规定的课程,能够开出少量选修课程。  

*4.5 任课教师开展教学法研究,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  

具备完善的现代教育技术设施,教学大纲、教案和教学辅助资料等上网,必修课应用多媒体授课课时≥15%,采用网络教学,效果显著。  

具备较完善的现代教育技术设施,应用效果较好。  

师生座谈,查阅材料。  

5.科研水平  

5.1 承担科研项目情况  

年均承担区、厅级项目2项,校级项目3项。  

年均承担区、厅级项目1项,校级项目2项。  

查阅有关统计资料,实地考察科研情况。  

5.2 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教师年人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  

教师年人均在区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0.5篇。  

*5.3 科研对教学发挥的作用  

有科学完善的机制,有优秀学生参与科研的机会。  

有一定的措施和成效。  

6.人才培养质量  

*6.1 学生综合素质  

达到培养目标要求,文化素质高,用人单位反映良好,一次就业率80%以上。  

学生综合素质较好,在社会上有一定反响。  

实地考察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听课,查资料,师生座谈。  

*6.2 学生专业知识以及多学科知识运用能力,专业实验以及文献检索技能  

基础知识扎实,实际动手能力强;学生积极参加课题研究,体现较强的创新能力,有一定数量的研究论文发表。  

专业知识基本掌握,能够运用;有学生参加教师课题研究。  

6.3 本科生攻读硕士学位情况  

学生踊跃考研,2%考取研究生。  

0.5%以上考取研究生。  

*6.4 优秀本科生培养情况  

积极培养优秀本科生;学生参与教师科研,发表学术论文,在多方面表现突出。  

能够培养出比较优秀的人才。  

查阅有关材料。  

7.专业管理  

7.1 管理文件  

有专人负责专业管理与建设,文件档案齐全,管理科学规范。  

管理文件较科学规范。  

查阅有关材料。  

7.2 管理制度  

有健全的教学管理文件制度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制度健全。  

查阅有关材料。  

*7.3 专业建设经费  

学院重视该专业建设,对学校新建专业专项建设经费合理使用,效益显著。  

经费合理使用,效益较好。  

查阅有关财务统计资料,结合实地考察,听取汇报。  

8.专业优势和特色  

*8.1学科优势和特色  

本学科专业在全区有较大影响,在学科和人才培养方面具有鲜明特色,能够在校内起到示范作用。  

在本学科内产生一定影响。  

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座谈等。  

*8.2 学风和学术氛围  

形成良好的学风和学术氛围。  

有较好的学风和学术氛围。  

三、贺州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评估结论标准  

1.评估结论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标准如下:  

优秀:A23C5,(其中重要项目A14C3D=0  

良好:A+B23C5,(其中重要项目A+B14C3D=0  

合格:D 5,(其中重要项目D2  

2.本方案二级指标29项。其中重要指标18项,一般指标11项。二级指标的评估等级为ABCD四级,评估标准给出AC两级介于AC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  

3.针对各个项目提交文字说明材料,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要详实、可信、具体、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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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学院院长办公室201212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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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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